ÔØÈëÖС­
您现在的位置: 心脏病热线 >> 基础知识 >> 名词解释 >> 文章正文
窦性心动过缓需要治疗吗?
『 作者:佚名 | 文章来源:fx120.com | 点击数: | 更新时间:2006-11-11 15:15:29 』
     如果心脏的最高“司令部”——窦房结发出“指令”的频率少于每分钟60次,就称为窦性心动过缓。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的原因有生理性的,也有病理性的。在一些健康查体中,医生们经常遇到一些心率少于每分钟60次的人,他们大多数为体育运动员,或者重体力劳动者,虽然心跳次数减少了,但心脏每次搏动排出的血量要比一般人多。这种心律失常属于生理性的范畴,无需治疗。还有一部分人的心动过缓是由甲状腺功能低下、垂体功能低下、颅内压增高、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病症引起,应给予相应的治疗,尤其是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引起的心动过缓更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。当炎症、缺血、老年性退行性变等因素影响到窦房结时,窦房结的功能逐渐减弱,自律性降低,每分钟发放的激动频率减少,从而出现明显的窦性心动过缓的症状。对于确诊的病窦综合征患者,要避免使用减慢心率的药物。如果没有伴随快速的异位心律时,可以应用加快心率的药物,如阿托品、麻黄素、异丙肾上腺素。如已发生异位快速心律,使用此类药物要慎重。对于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,特别是有昏厥史者,应及时安装人工心脏起搏器。
文章录入:sxq    责任编辑:sxq 
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相关文章
医学进展
网站推荐
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网站联盟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地图 | 版权申明 |
地址:吉林省双辽市广电局一楼 双辽市心脑血管病研究所 邮编:136400 热线电话:0434— 7230858 传真:0434— 7230909
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—仅供参考,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
版权所有:双辽市心脑血管病研究所
吉ICP备0600320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