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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急性房颤,应给予那些治疗。
『 作者:心脏热线 |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| 点击数: | 更新时间:2007-3-20 15:54:50 』

      初次房颤且在24~48小时以内,称为急性房颤。通常,发作可在短时间内自行停止。对于症状显著者,应迅速给予治疗。

      最初治疗的目标是减慢快速的心室率。静脉注射洋地黄、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,使安静时心率保持在60~80次 / 分钟,轻微运动后不超过100次 / 分钟。必要时,洋地黄可与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。心率衰竭与低血压者忌用β受体阻滞剂与维拉帕米,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禁用洋地黄与维拉帕米。

      经以上处理后,房颤常在24~48小时内自行转复,仍未能恢复窦性心律者,可应用药物和电击复律。如果患者发作开始时就呈现心力衰竭或血压下降明显等表现,宜紧急进行电复律。IA(奎尼丁、普鲁卡因酰胺)、IC(氟卡尼、普罗帕酮)或Ⅲ类(胺碘酮)抗心律失常药静注均能有效的转复房颤。,成功率可达60%。奎尼丁可诱发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,增加死亡率,目前已经少用。IC类也可导致室性心律失常,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不宜使用。胺碘酮致心律失常的发生率最低。药物复律无效时采用电复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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